交通注意! 勸導期已到, 雲林這四條道路開始執法強制白天開大燈, 違規罰款1200至3600元
雲林縣府今年1月15日公告位在古坑鄉境內4條鄉道,雲208、雲210-1、雲212、雲209強制白天開大燈,6個月勸導期已到,即日起開始執法,罰款1200至3600元,提醒民眾行經這4條道路要記得開大燈。
2019-07-15 要罰款了!行經雲林這4條路 白天要開大燈
記者黃淑莉/雲林報導
4條道路都位在古坑山區道路,雲208為古坑華山咖啡大道、雲209是古坑到桂林吊景、雲210-1為永光往華山的光華路、雲212為永光到桂林的光昌路,因易有濃霧,為防止交通事故發生,確保民眾行車安全,雲林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決議。
強制開頭燈路段表(雲林縣政府所有)
雲208線、雲209線、雲212線及雲210-1線路段強制白天開頭燈 以維護行車安全
2019.01.23 雲林縣政府新聞
民國94年交通部修正公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汽車夜間行駛或行駛隧道、調撥車道,遇到濃霧、雨天、下雪、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,都應開亮頭燈,目前如阿里山公路、北部濱海公路等均已實施,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亦規定有罰則;
為更提升行車安全,防制交通事故發生,雲林縣道安會報107年12月20日第426次會議決議以古坑鄉山區道路雲208線、雲209線、雲212線及雲210-1線等易起濃霧路段為試辦地點強制開亮頭燈,勸導期為6個月,雲林縣政府工務處依據決議配合於107年12月23日完成設置警告牌面「遵 30-1」,提醒來車注意、增加反應時間、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、減少事故發生。
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,於隧道、遇濃霧、雨、雪、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,應開亮頭燈。
雲林縣道安會報107年12月20日第426次會議決議以古坑鄉山區道路雲208線(1K+590~4K+812計3.222公里,枋寮~大湖底)、雲209線(2K+279~3K+044計0.765公里,大坪頂~山腳)、雲212線(7K+300~10K+475計3.175公里,永光~龍眼林旁)及雲210-1線(0K+000~0K+197計0.197公里,華山~大崎橋)合計7.359公里等易起濃霧路段為試辦地點,強制開亮頭燈
雲林縣政府工務處依據決議配合於107年12月23日完成設置警告牌面,自108年1月15日起公告實施,勸導期為6個月,敬請用路人行經濃霧路段開啟大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