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沿海地層下陷狀況 近年來累積超過半層樓
雲林縣地層下陷情況嚴重,不但下陷面積持續擴大,去年全台最大下陷速率也出現在雲林土庫鎮,達7.1公分。全縣20鄉鎮市中,有16鄉鎮1年下陷速率超過3公分,沿海地區雖近年下陷速度趨緩,但20年來總下陷量已超過半層樓高。(張朝欣/中時)
全縣過半面積 顯著下陷
雲林縣顯著下陷面積(年下陷速率超過3公分)也持續擴大中,全縣面積1291平方公里,2014年顯著下陷面積為307.6平方公里,2015年增至658.6平方公里,已超過全縣面積的一半。
經濟部水利署與成功大學地層下陷防治服務團分析指出,雲林地區2014至2015年平均下陷速率超過3公分的共有16鄉鎮,包括虎尾鎮、土庫鎮、元長鄉、褒忠鄉、崙背鄉、二崙鄉、西螺鎮、台西鄉、四湖鄉、麥寮鄉、東勢鄉、水林鄉、北港鎮、口湖鄉、斗南鎮、大埤鄉,占全縣20鄉鎮市的8成,其中土庫鎮下陷速率達7.1公分,為全台之冠。
近40年的下陷原因分析
雲林地區於1980年末與1990年初有2個下陷中心,分別位於沿海的口湖鄉金湖附近與台西鄉蚊港附近,1996年後,下陷中心逐漸移往內陸,1999年後下陷中心集中於褒忠鄉、土庫鎮、虎尾鎮與元長鄉。整體評估雲林地區近20年的總下陷量,內陸地區已超過160公分,沿海地區更達200公分以上。
早年雲林沿海地層下陷嚴重,主要是1981年至1996年間,因農產品收益欠佳,復因養殖業利潤優厚,導致農地大量變更為養殖漁塭,因需仰賴大量淡水穩定養殖水質,在地面水源缺乏情況下,過量抽用地下水,造成地層下陷。1992至1994年間,麥寮鄉每年下陷速率達16公分,但隨著養殖業的減少,目前沿海地區下陷情況已趨緩。
2003年起水利署委託工研院監測,2011年直指雲林縣地層下陷原因是「200公尺以下的深層壓縮」導致。在雲林縣開鑿深水井的單位有水公司、水利會、工廠,目前200公尺深水井多為水公司所有。
影響農作 暫不全面封井
雲林縣府也委託工研院研究,證實超過150公尺的深水井是元凶,多是自來水公司所有,水公司因此決定停止雲林之水外送彰化,也將把嘉義之水北送雲林,以減抽地下水。
雲林縣水利處表示,地層下陷與超抽地下水有關,雲林因農業興盛,前目縣內遍布約16萬口合法、非法農業水井,農田水井多在30公尺深以內,但淺水井仍會導致地層下陷,只是速度較緩。
不過雲林縣考量若全面封井,可能影響全台糧食的供應,在中央未提出配套措施之前,暫無全面封井計畫,但將嚴控新井開鑿,屬於地下水管制區內的14鄉鎮均禁止申請開挖新井。